专业指南

设立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所需的关键人员

· China WFOE Editorial

外商独资企业须配置的股东、董事会、法定代表人与监事:各角色职责、人数安排,以及外国投资者在设立阶段应提前规划的要点。

设立 外商独资企业(WFOE) 时,须配置若干关键人员以形成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。以下为外国企业在设立与运营阶段通常需要提前规划的主要角色。

股东

外商独资企业须有 外国股东,股东不得为中国公民,并应每年召开股东会。

董事会

董事会至少须设 一名董事。董事可居住于境外,不必常驻中国。若仅设一名董事,该人士须同时担任 执行董事(Managing Director / Executive Director)。

外商独资企业不得仅设两名董事。若董事人数超过一人,则最少为 三人,最多 十三人。董事任期一般为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董事会对多数重大经营决策承担责任。

法定代表人

企业必须设有 法定代表人,对外代表公司处理法律事务,并督促管理层与股东履行法定义务。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,须有明确的法定代表人,其姓名载于 营业执照

监事

监事代表股东对董事会进行监督。任期一般为三年,可由股东会再次选举连任。